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830号)和赤峰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赤教发展函〔2021〕34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收取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公示如下:
一、课后服务对象及收费标准:根据赤峰市发改委、赤峰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课后延时服务性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对家庭困难学生按照收费标准减免不低于30%。
二、请各班级将收费名单报年级审核,各年级将审核后的名单于5月20日下班前报学校财务室。请各位班主任于5月22日前将本班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收齐后按照财务室安排存入学校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