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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

发布时间:2021-11-23 

读《乡土中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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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组王宇


      记得在学校时,一天夜里熄灯后和宿舍的姐妹们卧谈时,我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中国人?或者再明确一点:中国人的特征是什么?即我们何以认为自己是中国人。这个问题,当时没有讨论出结果,也不会一下子就得出什么结果,因为我发现在探讨“中国人”时,我首先需要搞懂“中国”,而对于“中国”这个概念,我发现自己其实是所知甚少。“中国”是什么?其特点是什么?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心间,难以散去,直到最近读到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始有所明了。所谓“乡土中国”,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理解今日的中国,必须深刻领悟传统中国的内涵,这恰恰就是当代中国人很少触及的。通过《乡土中国》的十四篇经典文章可以看出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我敢于说费老先生的社会划分具有横向性,更是因为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族的,自己和哪家共祖坟,哪家有事出多大力是有心理清晰界限的。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1]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但这相对于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就小得多了。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政府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在大家谴责过后,下次要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都会心存芥蒂。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传统乡村社会日常的请人办事是不需要送礼的,而城市是较注重送礼的。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费老先生认为这也是乡村社会维系往来、维系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2]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城市里因为多是陌生人间的交往,所以在交往时对自己利益的计算衡量就自然出来了。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3]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下一代在礼俗思想统治下的生活方式和上一辈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的陌生人社会由于不是靠大家一致熟悉的礼俗来维持社会关系,而由工作或者说是为生活必须的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关系来维持的。代际传递虽也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也不再是简单循环的了,不同职业间的代际流动已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社会分工的加快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但缩小到个体层面,则使个体有更多选择性。从长的时间层次上看,则更像是生物物种突变更多亚种后经过生存斗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就是城市陌生社会更接近于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这种分工带来的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依然由家族、长老等传统势力所把持,由于中国人传统的民主思想的缺失,农村的民主选举依然大部分由村庄内大的家族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老先生学贯中西的智慧结晶将启迪更多的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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